[止损止赢]关于是否需要设止损的讨论
发表于:2004-01-30 10:38只看该作者
23楼 电梯直达
呵呵,我也來說一下…
我用意SAM的看法,止損-----是必需的…
我們在進入匯市(廣義的說,是所有投資),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好好的賺錢…
但是,我們在賺錢之前,必需要面對一個問題,虧損的風險…
在所有標準的交易員教範當中,風險控制,都是放在第一位的…
不能控制風險,就不要談賺錢!!
在我們(指非專業投資者),常常有個疑問,就是為什么我們的止損經常被打後,就回頭了?
這就導至了我們有了不設止損就贏錢的錯覺…
事實是這樣嗎?
我想在這里問一個問題…
大家在不設止損的情況下,每次凈盈利是多少?
累積盈利又是多少?
當有損失時,最大的損失(不止損的情況下),又是多少?
在很多很多的交易員傳記里,他們都強調,損失(風險)都控制在每次3%以內…
他們生存了,還好好的生存了幾十年…
交易員沒錢賺,他們會呆在這圈子幾十年嗎?
其實,歸根究底,我們雖然學會了,並尊守控制風險的原則…
但是,我們沒有調好自我的心態…
這怎么說呢?
就是沒有耐性!!
看到市場波動,自己沒有進場(又或是不能進場),就以為這次是必賺的(事實上,價位的確和自己的想法差不多,什至一樣),但自己是錯過了,活該!
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如果進場了,一定賺嗎?
這個答案是否定的…
不信?
自認有錢的,試試看…
(我想,沒人會愚蠢到,以身試法吧?)
這又引申出一個問題…
為什么,我們明知(?)有賺,為什么我們不沖進去?
我的答案是,我知道,不一定賺!!
不知大家的想法呢?
繼續談…
正如我上面談到,我不想進場,原因很簡單…
第一,我以為,這是一個惡性巡環,這個巡環,會令我萬劫不復…
第二,一年當中,有261個交易日,每個交易日也有一個機會(理論上),當我錯過了一天,我還有260次機會…
第三,雖然行情一如我們的想法,但是,更重要的,是進場價的問題…
第三個問題很重要…
其實,到現在,還有這么多人爭論該不該止損的問題,原因就是不能好好的控制自我的心態,導至了亂進場,隨便進場,再而發生了經常被止損的情況…
其實,正如我上面所說,是否被打止損,很視乎進場價而定,不好,自然有沒有止損,也一樣被打的…
好的進場價,打止損的機會,就相對小很多…
請記著,我們設止損,第一,是要把風險控制在我們能接受的範圍,第二,止損的設立,是為了防止行情逆轉所帶來的更大的損失風險…
前題是,我們不能因為有了止損的概念,就隨便進場,什至亂進場…
而這個前題,才是大家最嚴重的問題(這是我經過長期觀察得出的)…
如果改不掉一刻不進場也不行的習慣,再談止損,什么風險控制,也是多餘的…
凡事,有果必有因,有因必有果…
[ 此消息由 leo 在 2004-01-30.18:40:24 编辑过 ]
发表于:2004-01-30 10:51只看该作者
10楼
这个也是困扰众多汇民的问题
发表于:2004-01-30 10:55只看该作者
24楼
贪婪与恐惧,永远的话题。
发表于:2004-01-30 11:23只看该作者
16楼
止损,是所有人心中永远的痛.
涉江而过,芙蓉千朵.诗也简单,心也简单.
发表于:2004-01-30 11:28只看该作者
7楼
呵呵,是的… 不過,如果大家知道,醫生是如何醫治傷蛆病(肌肉壞死),就知道,長痛(可能會死),不如短痛吧…
原文由 小妞 发表: 止损,是所有人心中永远的痛.
发表于:2004-01-30 13:09只看该作者
28楼
这是一个办法,可是破位的有效似乎不是那么容易确认的。
原文由 陈威材 发表: 我的愚见:止损一定要放在“趋势”的确认点位上,同时要有效破位才执行,特别是盘整行情。
做人要厚道^_*
叶落要知秋^_*
发表于:2004-01-30 13:10只看该作者
17楼
止損不難學… 難就難在,進場前的心態… 這才是大家目前所面對的最大難題… 一個好的進場點,才能發揮止損的最大效用… 要有一個好的進場價,就不得不忍耐… 要忍耐,就不得不戒掉不進場就不自在的壞習慣…
原文由 甜添 发表: 止损好难学
发表于:2004-01-30 13:22只看该作者
8楼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 更加要學會忍受錯過機會,因而導至心理不甘(我自己都不能避免)的不平行情緒… 這都是你我切身的經歷… 這是一個很難解決,但必須解決的問題…
原文由 leo 发表: 止損不難學… 難就難在,進場前的心態… 這才是大家目前所面對的最大難題… 一個好的進場點,才能發揮止損的最大效用… 要有一個好的進場價,就不得不忍耐… 要忍耐,就不得不戒掉不進場就不自在的壞習慣…
传知识,赚大钱!
发表于:2004-01-30 13:39只看该作者
18楼
MR LEO 你講的很簡但很實在很實用,單聽你講已可以分別什麼叫投資者,上述的壞習慣小弟差不多都有,小弟是個不合資格的投資者反而想賭徒,真的要學下大師級你!!
发表于:2023-01-12 17:16只看该作者
3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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