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评]人民银行发布中港股票互联互通机制问题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周二(11月22日)发布关于大陆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关问题通知,有关通知即日生效.
通知指出,香港中央结算公司可根据《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后,开立人民币沪深证券交易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沪股通及深股通相关业务资金往来.
香港中央结算公司因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无法从香港汇入沪股通及深股通结算资金的,可以从境内开户银行融入人民币资金用于资金结算.香港中央结算公司融入资金的额度不得超过当日沪股通和「股通结算所需资金规模,融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可按有关规定在香港的银行开立港股通银行结算账户,专门用于港股通相关业务资金往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立、关闭港股通银行结算账户及变更港股通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的,应当在30日内将相关讯息向人行及中证监备案.
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近日查处大陆首宗沪港通跨境操纵案.中证监最新指出,会将以此为契机,与香港证监会建立更高效完善的跨境执法机制.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认为,两地证监会互相信任是令深港通成功的重要因素.李小加表示:"沪港通、深港通的大桥已经建好,我查我这边的车,你查你那边的车,这样一次查完后,我们互相信任,这个车就可以来回走得非常快,一出问题,互相马上要有很强烈的信任和迅速的司法互助和监管互助."中国证监会近日查处首例利用沪港通机制跨境操纵案件,指出唐某博利用沪港通跨境违法交易,获利逾4000万元人民币;在查处该跨境案件的同时,还发现另一宗操纵市场案件,唐某博操纵大陆5只股票,非法获利近2.5亿元人民币.
中证监表示,在互联互通机制开通后,绕道境外,返向操纵,跨境操纵手法更加隐蔽.防范和打击跨境操纵市场等各类行为,是中港两地监管部门长期面临的重要执法任务,两地证监会高度重视,将以查办此案为契机,加强两地跨境监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