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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空无云
注册时间2006-05-28
炒股赢利要交税了
楼主发表于:2006-12-20 06:42只看该作者倒序浏览
1楼 电梯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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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炒股赚钱12万以上须申报
【2006.12.19 18:54】来源:羊城晚报


  昨天(18日)沪深股市又创新高,但股民是否想到,如果炒股赚的钱加上其他收入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明年1月至3月须自行申报纳税?可是,炒股怎样算是盈,怎样算是亏?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股票转让所得”等六项所得的计算口径进一步予以统一。
  被特别明确统一计算口径的这六项所得分别是: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个人转让房屋所得;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企业债券利息所得;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股票转让所得。

  据税务界人士透露,税务总局此次专门明确六项所得的计算口径,是因为纳税人对此疑惑较多,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和股票转让所得的计算申报就属于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
  股票所得:年度盈亏相加计算
  对于股市投资者来说,去年亏今年赚、今天赚明天亏是常事。又由于交易火爆,股民买卖极为频繁,一年的对账单不下数十页。《通知》此次明确“股票转让所得”的计算口径为:“以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   例如:2006年,小明在业余时间炒股,转让股票3次,分别取得收益8万元、1.5万元、-5万元;小明当年工资所得9万元,已扣缴税款。那么,2006年度小明年所得额=年工资、薪金所得+年财产转让所得=9万+(8万+1.5万-5万)=13.5万元>12万元,已达到自行申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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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我也不说
注册时间2006-11-28
积极参与奖
发表于:2006-12-20 13:30只看该作者
2楼
我靠!*已成功转变为资本家了!
打死我也不说
注册时间2006-11-28
积极参与奖
fdny
注册时间2005-02-22
发表于:2006-12-22 08:22只看该作者
4楼
过去赔的钱返不返税?:( :( :(
个性签名

同学们不要动,请领导先走!
大头三路奶粉
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

xyz123abc
注册时间2006-08-09
发表于:2006-12-29 12:56只看该作者
6楼
我靠.这么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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