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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儿子的信
F.D.斯坦厄普
F.D. 斯坦厄普(1694—1773),即切斯菲尔德勋爵,英国著名的政治家。他所著的《致子书》是英国文学名著,本文即节选自此书。
亲爱的孩子:
惹人喜欢要有必备的条件,也是一门不易学到的艺术,很难将其归纳成规则。你自己的良心与观察力将比我教授给你的还要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据我所知的取信于人的最可靠的办法。细心留意别人怎样做让你愉快,那么很可能你做同样的事也会使别人愉悦。如果别人对你的性情、兴趣甚至弱点甚为关心,让你满心喜欢,请相信,你对人施以同样的热情和关照,也一定会使他们欢心。与人为伴来往时,需因循其中的氛围,勿矫揉造作,发现同伴的幽默之处时,就诚然开怀一乐甚至调笑一番,这是每个人对群体应具备的态度。在人前不要说瞎话,没有比这更让人讨厌和不悦的事了。如果你恰好有一则很简短而又相当切题的故事,可用最简洁明了的语言叙述一番。即便如此,也要表示出你并不擅长讲述,而仅是因为它太简短才使你情不自禁地这样做。
在交谈中,首先就要摒弃以自我为中心的癖好,决不试图让别人对自己的私事或者自己关注的事产生兴趣。尽管这些事情对你来说兴趣盎然,但对于别人却味同嚼蜡,不得要领。再者,个人的私事也不可能永远隐蔽。无论你自以为有什么好处,切忌在人前自爱自怜地展示,也不要像许多人那样,挖空心思地引导谈话,以伺机自我表现一番。如果你确有长处,必会被人发现,不必自己点出,何况这样做最好。当与人有是非之争时,绝不要激动地大喊大叫,即使你自以为正确或者知道自己是对的,也要善加控制,冷静地说出自己的意见,这是说服人的唯一方法。但如果这样仍不奏效,就试着变个话题,高高兴兴地说:“我俩谁也说服不了谁,而且也不是非得说服对方不可,我们讨论别的吧。”
要记住,与人交往时要尊重习俗的礼仪。在这一群人中恰如其分的话语,对另一群人而言却不适宜。于某些人适宜的幽默、妙语、甚至小小的出格行为,换个地方会显得平淡无奇,或令人苦恼。说一个词儿或者打个手势,在某群人中即暗示着某种性格、习惯和隐语,而一旦离开那种特定的氛围,就会毫无意义。人们常常在这一点上犯过失。他们喜欢把在某群人、某种环境中的得意言行搬到别的地方使用,而此时却风趣尽失,或不合时宜,或张冠李戴而唐突无聊。是的,他们常用这样笨拙的开场白:“告诉你一件很棒的事!”或者“我要告诉你世上最绝妙的……”希望这些话能勾起对方的期待,但结果是彻底的绝望,使得说这些话的人看起来像个十足的傻子。
如果你获得别人的好感和情感,无论是男人或女人,要特别留意去发现他们可能具备的长处,以及他们明显的不足之处。人人都会有缺陷,但要公正而善意地对待别人的这个或那个不足。人们还会有许多过人之处,或者至少具有可以称作优异的地方。尽管人们喜欢听到对其自知的优点的赞美,但他们最感兴趣的乃是对自己渴望具备然而尚不能自信的长处的赞许。
发表于:2005-04-17 02:17只看该作者
2楼
谢谢四喜MM.周末愉快.
以后俺有了孩子也这样教育他(她):)
夏天穿皮裤,冬天戴草帽
爱咋咋地..
3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肥羊 at 2005-4-17 10:17 谢谢四喜MM.周末愉快. 以后俺有了孩子也这样教育他(她):)
发表于:2005-04-17 14:23只看该作者
4楼
我念给儿子听一下~~
然后把他的读后感告诉你~~
;P;P
韬客社区www.talkfx.co
5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悦儿 at 2005-4-17 22:23 我念给儿子听一下~~ 然后把他的读后感告诉你~~ ;P;P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发表于:2005-04-22 09:03只看该作者
6楼
学习中
~别人笑我太疯颠~
~我笑他人看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