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08-01-07 14:08只看该作者
2楼
谢谢提醒
江湖没有关于我的传说嘛??
发表于:2008-01-07 14:08只看该作者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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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01-07 14:11只看该作者
4楼
不过操作还是一直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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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01-07 14:12只看该作者
5楼
谢谢提醒
人生不是电影 人生比电影苦多了
发表于:2008-01-07 14:20只看该作者
6楼
交易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资金安全。NFA在针对OTC外汇交易零售客户的官方宣传材料中明确指出:OTC 外汇交易没有结算机构的担保,客户用于买卖外汇和约的入金不受任何监管机构保护,且在破产时不被优先考虑;即便客户的资金由经纪商存放在拥有 FDIC 保险的银行帐户中,在经纪商破产的情况下客户的资金也得不到保护。(参见NFA官方网站,http: //www.nfa.futures.org/investor/forex/forex.pdf)即使RCM像 Refco FX一样在NFA和CFTC进行注册并受其监管,国内客户的资金也一样得不到保护,甚至连“客户”都算不上。根据美国破产法的规定,股票客户或商品客户拥有清算理赔的优先权,所以当经纪商破产时他们保全全部资金的可能性相当高。
但是,由于外汇现货既不属于股票也不属于商品,所以外汇现货客户既不是股票客户也不是商品客户。正是由于法律地位的缺失,使得在RCM开户的国内外汇投资者无法在破产清算中享有“客户”待遇,只能以无担保债权人的资格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这将可能导致血本无归。
大家经常质问我:“为什么你总在牛A与牛C之间徘徊?”
7楼
其实瑞富当时的结构比较复杂,受监管的部分,客户还是得到了一部分补偿,没有受监管的部分,自然是没有任何机会去讨回自己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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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01-08 19:22只看该作者
8楼
其實最大問題,是很多金融機構為了迎合我國客戶的口味(怕麻煩、怕匯款操作時間太長,也受限於國家外匯政策),於是成立了很多所謂的離岸公司,正正因為這個原因,我國客戶才會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瑞富事件,正正說明了這個問題——如果我國客戶是開戶到加拿大或香港RCM(保証金需求較大),馬上就得到100%退款。
如果開到美國RCM(100倍槓杆),經過法律程序後也得到60%的賠款。
可我國客戶偏偏貪圖方便,都開在了RF108(瑞富的離岸子公司),發生問題的,正正也是這家公司。
結果經過了多輪法律程序後,也只獲得像徵性的賠款——還好,現在還沒有到最後清算,希望這家公司的客戶能夠最後獲得更大的賠償!
祝大家好運。
传知识,赚大钱!
9楼
一看8楼的就是老手,对于瑞富事件理解很透彻,所以我们不管在哪里开户或者是i交易,一定要是受当地的监管部门监管,不要被大的行头给蒙蔽了,不是说在美国的监管就可以管在其他地方的公司,大家要小心了,关注自己切实的利益才是最实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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