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水]争鸣:嫖谁也不要嫖中国的女大学生(转)
副标题: 女大学生,救母先救自己!
如果说女人是社会的弱者的话,那么有两种女人可以称之为例外,一种是女大学生,另一种是妓女。前者因为站在中国文化的最前沿而备受青睐和尊重,而后者则是受“笑贫不笑娼”的特色理论保护而可以以金钱来自粉。
我一直比较反感这样的报道:某某女大学生为了给亲人治病而不惜公开表示出卖自己的肉体等等。前不久,安徽又出了这样一件咄咄怪事:为救身患重病的母亲,安徽科技学院2002级学生袁雪华全家负债6万元,而此前她和弟弟两人的大学学费已让全家欠下3.6万元。面对医院开具的30多张催款单和“不交款,就停药”的警告,袁雪华怀揣民政部门的特困证明多方求助未果,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她找到媒体表示,“只要预付2万元工资给我母亲付医药费,我愿意从事任何职业。”
我喜欢背着人们的正常思维思考问题,比如拿报道中的女大学生袁雪华来说,几乎所有的媒体和读者都深深为其悲惨遭遇所感动,近而同情,近而抨击中国的社会体制不健全等等。丝毫不去关注悲剧背后的故事,我要说的是:这样的女大学生根本就不值得同情,这是一出精心制造出的苦肉计,就算是有人出了区区两万块钱,也未必真的对女大学生的肉体感兴趣!
依常人的逻辑,尤其是女人的逻辑,2万人民币如果真要撕破脸皮,是不难得到的,而对于一个甘心为娼的女人来说,也不过是一月甚至几天的功夫。如此说来,就算要卖,也大可不必冲着媒体来表白自己的决心,因为这并不是一件十分光荣的事情。有谁见过女人当妓,事先还要声明一下?你想去做这些勾当完全可以悄悄地在夜幕下进行,象女大学生这种表白,难不成是为自己做做广告,拉些客源不成?
也许有人会说:女大学生这种举动是善良的,是为了亲人而被迫!这种猜想正是迷惑大部分人的理由,然而同样苍白。如果真的伟大到这种地步,连尊严都可以不要,那么生命也可以不要,健康更不在话下,卖身固然可以赚钱,献血卖肾同样可以换来金钱,何必如此大造声势来博取百姓的同情心,说到底,还是一个虚伪。如果真有相仪者挺身而出,是不是上演一场英雄救美的感人一幕?
悲哉!
中国的现实决定了爱心的诱人一面,目睹了无数爱心救贫,爱心也必然成了大部分受困者心目中的救命神灯,女大学生饱读时书,当然也知道这个道理,要获得社会的援助,必须先要唤醒人们的同情之心,古有卖身葬父,今也有卖身救母,古代女子卖出去给人当奴婢,女大学生卖出去充当的是二奶或者纯粹的性欲工具,二者并无实质区别,可惜的是,社会文明的高速发展,虚伪的层出不穷,又有谁真的既当善人又当嫖客?
女大学生不会不知道这个道理,有同情心的人断不会乘人之危,一边掏出腰包救助着可怜的人们,一边解开裤带享受爱心的成果,就算是有如此好色之徒,也不会蠢到这种地步,为了一夜情而献2万元的巨资,女大学生也是女人,并非仙女,凭什么值万元嫖资?
没有几个人能思考其中的猫腻,人们看到的只是女大学生饱含热泪和期盼的双眼,看不到背后隐藏的肮脏,中国缺少的是有真才实学的女大学生,而根本不缺少妓女或二奶,打着救母的幌子寻求爱心帮助,如果仅把眼光盯在男人的下半身的话,不仅侮辱了自己,也侮辱了社会的文明。
女大学生还是不嫖的好,算是积德,也算是挽救。
:L:L:L
路见不平 —— 拔剑!
发表于:2006-02-05 01:05只看该作者
2楼
8错
好个反向思维
受教了
帅贴
顶啊
复杂的事情简单做,简单的事情重复做,重复的事情快乐做。
发表于:2006-02-05 11:12只看该作者
3楼
A
I
D
S
火乘风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