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一把手”都是腐败重灾区
媒体在报道县委书记成腐败重灾区,但我不知道这样讲是否理由充足。
县委书记腐败的例子,在所多有。但就腐败案件的总体情况而言,县委书记占到多大比例,没有人提供这样的数据。我既不知道腐败案件中,县委书记犯罪的比例是不是最高,更不知道腐败了的县委书记在县委书记中的比例,是不是高于别的级别官员出现腐败案件的比例。所以,讲县委书记成了腐败重灾区,可能也还是印象。何况腐败还有一个是否被发现的问题,大概官员职级越高,腐败问题被发现的机会也相应地少一些,但出现腐败问题的机会不见得少。
当然,这不是说县委书记腐败的问题不严重,只是我在想相比于其他职级的官员,县委书记的腐败问题是不是更加严重一些。在得到有说服力的数据以前,我很难相信腐败问题更加集中于县委书记这样一种职务。
据分析,县委书记的腐败问题之所以成为腐败重灾区,是因为县委书记的“集权程度”相当高,从干部提拔任用到重大工程决策,都可以“一锤定音”,这就为腐败提供了空间。我看,这些都不是县委书记的特有权力,而是几乎所有“一把手”的权力,哪个“一把手”不是集所谓“人权、财权、物权”于一身,又有几个“一把手”不把掌握这些权力作为施展权力的基本条件呢?难道县委书记有了这些权就去腐败,别的职位上掌握这些权力就不容易搞腐败?我还是相信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
人们一度讲“一把手不受监督”是腐败案多发的重要原因,现在讲“县委书记成了腐败重灾区”。如果县委书记多发腐败是作为“一把手不受监督”的例证来讲的,我想也没有什么问题,如果认为县委书记这个层级才容易发生腐败,那么可能意味着认识上的倒退,因为它将“一把手”容易腐败这种普遍认识退化成了某个特殊的“一把手”岗位容易腐败。
既然“一把手”因为权力很集中,又不受监督,所以容易腐败早已是一个共识,为什么就没有能够找到办法去解决这个问题。怎样监督权力,怎样使权力相互制衡,怎样使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难道是一个国际难题,世界上还没有成功的先例吗?就算坚决不照搬“西方那一套”,东方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很有几套办法啊,新加坡、香港、韩国,也不是西方国家,用的办法各有差别,并非“照搬西方那一套”,难道也学不成?
我在想,一些人口口声声所说的“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优越性”,大概都与“一把手大权在握又不受监督”有关,好像这才是特色和优越性的体现。要搞监督,什么重大决策都来来回回,时间都耽误了,效率都搞低了,很不容易雷厉风行,那成个什么样子呢?所以权力是不能不集中的,民主嘛,发扬一下,那是风格高,不发扬也可以的,反正民主了也还是要集中,这才好办大事,所以为了更好地办大事,索性直接集中好了。
不用说,这种搞法,建立在一个基本的判断上,那就是“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集中了大权是要服务于民众,而不会为自己谋取利益的。如果没有这种判断,怎么会放心地把权力集中到“一把手”手上呢,怎么会允许有什么事情都能够决定下来的“一把手”呢?
这些年,监督办法、纪律条例、议事制度,还是搞了不少,说起来,“党内没有特殊党员”,每一个干部都必须按照制度来办事,已经有章程了。但问题是“一把手”就算不按照章程办,谁又有办法?现在“一把手”要下台也难,除非发现他有腐败问题,还没有哪个“一把手”是因为不接受监督、违反议事规则作决定就下得了台的。而“一把手”高瞻远瞩、力排众议,推行政策或决策,收到了良好效果,这样的感人事迹又不绝如缕。
政治生活中每个单位必然有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的“一把手”,权力用之于办好事往往艰难,而用之于个人谋利则无往不利,这才是问题的根本,而不是哪一种特殊的“一把手”岗位才会容易腐败。
2006-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