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外管局:进一步放开外汇交易范围限制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主要包括扩大交易范围等四方面内容。
第一,进一步放开交易范围限制,只要符合即期结售汇管理规定的外汇收支均可办理远期和掉期保值,充分满足国内经济单位外汇收支类型日益多样化的保值需求。
第二,简化管理手续。明确远期结售汇业务和掉期业务的真实性与合规性管理均在履约环节办理,合约到期时银行凭客户提供的有效凭证按规定为其办理结售汇,提高业务效率。对于合约调整和违约等情况,由银行按照商业原则与客户自行处理,增强经营的灵活性。
第三,明确银行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和掉期业务交易敞口的处理。银行对因客户掉期业务违约形成的交易敞口可纳入结售汇综合头寸进行平盘,利于银行的风险管理。
第四,明确居民个人可以在银行办理符合规定的人民币购汇境外理财或投资项下外汇收支的避险保值,居民个人也有了规避风险的正规渠道。
是不是意味着要鼓励放开外汇保证金业务了呢?
发表于:2006-11-07 02:42只看该作者
2楼
放开外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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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6-11-07 03:14只看该作者
3楼
好像谈的是期权
4楼
我觉得第四条的说的挺含糊的,觉得外汇保证金等业务在国内遍地开花很快了(满金宝的形式还很局限)
永不放弃,人生的梦想!
发表于:2006-11-07 03:51只看该作者
5楼
其实暗地里.早就野火燎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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