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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香港为引入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揭开新一页
香港立法会在周四(6月2日)三读通过《2016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草案》,香港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表示,修订条例主要是在香港引入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法律形式,以吸引更多基金来港注册,充分发挥香港的基金产品的制造能力.
他指,目前香港由于《公司条例》对公司减少股本设有限制,开放式投资基金只可以单位信托的形式成立;引入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可让业界及基金经理有多一种基金结构选择,加强香港作为全面资产管理中心的竞争力.
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将由证监会担任主要监管机构,让证监会可利用《证券及期货条例》所赋予的调查及执法权力,对该等公司加以适当规管.
至于成立为法团的事宜及相关法定企业文件的存盘工作,将会由公司注册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