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交易违法违规者将被列入“黑名单
2004年11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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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交易违法违规者将被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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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电(记者张旭东)今后,企业或个人等交易主体一旦
在外汇领域违法违规从事外汇交易,将直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列入反洗钱工作中的
“黑名单”数据库,进行重点监控。?
这是记者15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了解到的信息。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
介绍说,国家外汇管理局于10月27日发布实施《外汇领域反洗钱信息分类管理
和核查工作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简称“外汇局”)应建立并
维护自身的“关注名单”“黑名单”“白名单”反洗钱信息分类管理数据库,加强
反洗钱信息分类管理。?
根据规定,“黑名单”数据库用于存放外汇局重点监控的涉嫌违法犯罪活动、
需重点监测的交易主体信息。交易主体只要存在下列六种情形之一,就被列入“黑
名单”数据库:反洗钱信息经核查后,发现有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违反外汇管理
法规被处罚的;出现在司法机关提供的犯罪分子名单中的;出现在联合国发布的和
经我国政府承认的其他国家发布的洗钱分子、恐怖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名单中的;
公安等执法部门请求外汇局协查的案件中的主体;其他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
而“关注名单”数据库,则用于存放存在异常活动、需进一步核查的主体的信
息。“白名单”数据库用于存放经过核查未发现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主体的信息。
根据规定,同一主体不能同时存在于“关注名单”“黑名单”“白名单”反洗钱信
息分类管理数据库中。而交易主体进入“黑名单”数据库五年内未被发现存在违法
犯罪和其他违规行为的,方可从“黑名单”数据库转移到“关注名单”数据库。?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这位负责人称,反洗钱信息分类管理和核查工作是反洗钱工
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环节。他说,上述规定已自文件颁
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这必将对我国外汇领域反洗钱工作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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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外汇主要流向香港
这份报告主要显示的是2003年3月到12月共10个月的数据,其中流向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个人大额跨境交易外汇资金共6.54亿美元。而排在个人大额外汇主要流向的5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中国香港、美国、韩国、日本、中国台湾。
“香港在大额外汇的交易总量中独占鳌头并不奇怪。香港一直定位于国际金融中心,与内地经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易宪容博士如是说。不过他也强调,在正规外汇交易的背后也不排除一些犯罪分子借助香港这个“中转站”,把个人资金转移到其他国家的非法外汇交易。
美国、韩国、日本也排在前列,可能包括移民、留学、个人投资等多种因素。但易宪容也坦言,其中也有可能是一些地方贪官害怕贪污受贿事件暴露,从而把资产提前转移到国外,目标是把“黑钱”洗白。
发表于:2004-11-16 11:41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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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4-11-16 11:47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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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4-11-16 12:27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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