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0-01-09 14:49只看该作者
22楼
个人炒汇不合法 不受法律保护
通过外汇公司开户 资金受到欺骗 就是追回赃款 也不会返还给个人 一律充公
组织参与炒汇者如果证据确凿 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个人炒汇不违法
所以个人炒汇大可不必担心
担心的只是资金的安全
人生如梦 亦如幻
发表于:2010-01-09 15:14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2010-01-09 15:23只看该作者
25楼
其实也无所谓了,等大中华局域网建好的那一天,大家想炒也炒不了了。某地现在的情况正好是一个试点。
发表于:2010-01-09 15:45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2010-01-09 16:22只看该作者
29楼
几年前的老话题了 ! 如果作外汇也要被抓捕, 那公安的班房需要扩建,扩建前作外汇还是安全的。
即使被抓捕也很好呀,往班房吃穿都是免费的外出有专车接送。比看盘享福吧 各位大可放心吧
决战 GBP 不成功便成仁 !!!
发表于:2010-01-10 00:10只看该作者
31楼
呵呵
不让炒汇
只有打劫银行了
:N
发表于:2010-01-10 00:45只看该作者
32楼
杞人尤天,只不过是从非正规向正规发展的一个阶段而已。
韬客社区www.talkfx.co
发表于:2010-01-10 01:04只看该作者
33楼
赚钱的小心点,亏损的放一百个心,没人有心事去抓你,其它行业也一样,在我国只有政府机关和没钱人完全合法,
身在局势里,局势在我心里,更在我手里。
发表于:2010-01-10 01:24只看该作者
34楼
有没有被判死刑的;P
2/周=16/月=281,474,976,710,656/年
奋斗4年,买下日本
发表于:2010-01-10 02:02只看该作者
35楼
允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历史问题:lol
韬客社区www.talkfx.co
发表于:2010-01-10 02:04只看该作者
36楼
法律只是说不保护你的资金,并没有明确其他的方面
韬客社区www.talkfx.co
发表于:2010-01-10 02:35只看该作者
38楼
开放外汇保证金
韬客外汇论坛TALKFOREX.COM
发表于:2010-01-10 02:42只看该作者
39楼
我们其实都在银行的监控黑名单里,哪天突然把你抓走了,你也别叽歪,因为确实犯法了
民族的悲哀
顺风尿三丈,顶风尿一鞋
发表于:2010-01-10 02:52只看该作者
40楼
外汇保证金交易作为一种新型投资理财的商品,正越来越多受到投资者的追捧,它是指投资折专门从事外汇的金融公司(银行,交易商或经济商)签定委托买卖外汇的合同,交付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10%)的交易保证金,就可以按一定融资倍数买卖10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的外汇。目前国家还没有完全开放外汇保证金这部分业务,所以国外的主流交易商还不可以进入国内,但是他们一般都是通过国内的代理商来做市场拓展业务,做国外的主流平台有很大的优点:点差小(一般是3-5个),杠杆大(50-400倍)。开户最低金额250或500美金。中国金融业开放是迟早的事,所以国家目前的政策是不干涉公民的海外投资,
因此现在很多人在做这个业务。国内的中行,交行,工行 都有个别地方开展了这项业务。 外汇保证金是通过交易平台来操作的,开户,交易都是通过网络,这在国外早已经非常完善。做外汇首先要选择一个正规的主流平台,考虑到资金安全的话你要选择受监管的平台,以美国NFA和CFTC监管或英国金融监管局的监管最为严格。目前,国家暂停了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目的不是限制,而是规范、调整、学习、借鉴、升级。
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是够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对于何谓“非法经营动”,刑法第225条有明确规定,即(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3)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在1997年刑法颁布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一系列立法解释或刑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颁布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刑法第225条进一步补充,对“非法经营活动”作了进一步列举,涉及本案的主要包括: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对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行为也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因此现在很多人在做这个业务。国内的中行,交行,工行 都有个别地方开展了这项业务。 外汇保证金是通过交易平台来操作的,开户,交易都是通过网络,这在国外早已经非常完善。做外汇首先要选择一个正规的主流平台,考虑到资金安全的话你要选择受监管的平台,以美国NFA和CFTC监管或英国金融监管局的监管最为严格。目前,国家暂停了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目的不是限制,而是规范、调整、学习、借鉴、升级。
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是够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对于何谓“非法经营动”,刑法第225条有明确规定,即(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3)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在1997年刑法颁布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一系列立法解释或刑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颁布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刑法第225条进一步补充,对“非法经营活动”作了进一步列举,涉及本案的主要包括: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对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行为也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发表于:2010-01-10 03:09只看该作者
41楼
只有现出来混个身份,在海归,那样就不用怕了。
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