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元]中国外汇管理
广义上指我国政府授权国家的货币金融当局或其他机构,对外汇的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等实行的控制和管制行为;狭义上是指对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兑换实行一定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是外汇管理的基本行政法规,主要规定了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与制度。由国务院于1996年1月29日发布,1996年4月1日起实施,根据1997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008年8月1日国务院第2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外汇管理条例》主要作了四方面的规定: (1)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必须持有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2)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按规定为客户开立账户,办理有关外汇业务。 (3)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应按规定交存外汇存款准备金,遵守外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并建立呆账准备金。 (4)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业务所需的人民币资金,应当使用自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