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炒汇17万美元蒸发案下周开庭
晨报讯一直游走在我国法律灰色地带的“地下保证金炒汇”,将出现一个标杆意义的诉讼。本月28日,上海市二中院将正式开庭审理轰动一时的“17万美元蒸发案”。多位称落入炒汇陷阱的市民昨天向晨报表示,对此案的审判结果非常期待。
所谓“地下保证金炒汇”,一般是国外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吸引境内客户开户,通过网络以极低的保证金、极低的交易手续费,参与24小时的交易。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诱惑就在于“以小博大”,交易一般是以1∶100或1∶200的比例放大。本报去年曾连续5次对此追踪报道。
免佣金、低点差吸引入局
“2年多了,付出再大的代价我也要出这一口气。”此案的原告左先生(化名)昨天向晨报表示。2004年,左先生带着在国外挣的血汗钱回沪定居,他对外汇交易一直很感兴趣,因此也在招行开了“外汇宝”的账户。一个偶然的机会,CMC公司(英国一家外汇交易公司)的介绍经纪人马先生向他极力推荐该公司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交易点差只有3点,免佣金外汇交易,受三大洲的金融体制监管。”这些字眼让左先生怦然心动,于是将自己的20万美元积蓄都汇往了CMC在 澳大利亚
的账户。 可是CMC的炒汇操作界面都是英文的,马先生于是“挺身而出”,表示愿意帮左先生操作。不过左先生也留了个心眼,他昨天向晨报展示的《投资理财协议》显示,马先生同意无论盈亏都给左先生3%的“保底收益”。 17万美元1个月打水漂 不料,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左先生的20万美元高台跳水,转眼间就只剩3万多美元,如此迅速巨亏让他疑窦丛生,而马先生又称无法偿付。这时他才发现,CMC和介绍经纪人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操作,赚取高额的点差和佣金,绝不像CMC当时向他吹嘘的那样。而且他还认为,此次巨亏与一位李姓经纪人也有关。 去年开始,左先生开始踏上漫长的维权之路,也像很多炒汇巨亏的市民一样屡屡感到投诉无门,最终在今年8月向上海市二中院提起一审诉讼。 原告握银监局复函作证据 原告的代理律师吕先生向晨报表示,此次诉状将李经纪和马经纪列为第一和第二被告,合计索赔超过17万美元。而CMC市场亚太集团有限公司被列为第三被告,原告要求其对第一和第二被告的赔偿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吕先生昨天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重要证据———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投诉复函》。该函称,CMC市场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公司”)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消费者提供外汇交易服务,已经“超出了我国加入WTO的承诺”,要求亚太公司停止上述行为。银监局称,已对CMCMarket英国公共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进行诚勉谈话,对代表处提出批评,并下发监管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 CMC北京代表处回避采访 晨报昨天就诉讼问题联系CMC。其通过其400热线电话转接的法律合规部人士称,需由北京代表处发表意见。而CMC市场北京代表处公关负责人宋卫平则表示,他无权接受采访,应该由其首席代表发言,不过首席代表正在休假。 不过随后他又表示,此次左先生起诉的主体是亚太公司,接受采访也应由亚太公司负责。当被问及亚太公司的具体联系方法时,宋卫平称他那里并没有。 不过,宋卫平向晨报证实了上述监管意见,并表示代表处正按银监局的要求,积极进行整改。 炒汇巨亏市民密切关注 去年晨报连续追踪报道地下炒汇后,曾有多位读者向记者反映有类似经历,曾有读者考虑过集体维权的道路。如今,具有标杆意义的地下炒汇第一案即将开庭,这些曾经巨亏的市民又有怎样的观点呢? 在本市另一家公司巨亏10多万元人民币的蔡小姐表示,对此案非常关注。如果有可能,她很想去旁听,了解法院对相关法律关系究竟怎么界定,作为日后维权的依据。 曾希望借助司法途径的孙先生则表示,这一类案件的关键是取证,“这些境外外汇机构非常精明,会通过各种途径规避法律责任,个人想找出这些公司的马脚,难上加难。” :L
的账户。 可是CMC的炒汇操作界面都是英文的,马先生于是“挺身而出”,表示愿意帮左先生操作。不过左先生也留了个心眼,他昨天向晨报展示的《投资理财协议》显示,马先生同意无论盈亏都给左先生3%的“保底收益”。 17万美元1个月打水漂 不料,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左先生的20万美元高台跳水,转眼间就只剩3万多美元,如此迅速巨亏让他疑窦丛生,而马先生又称无法偿付。这时他才发现,CMC和介绍经纪人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操作,赚取高额的点差和佣金,绝不像CMC当时向他吹嘘的那样。而且他还认为,此次巨亏与一位李姓经纪人也有关。 去年开始,左先生开始踏上漫长的维权之路,也像很多炒汇巨亏的市民一样屡屡感到投诉无门,最终在今年8月向上海市二中院提起一审诉讼。 原告握银监局复函作证据 原告的代理律师吕先生向晨报表示,此次诉状将李经纪和马经纪列为第一和第二被告,合计索赔超过17万美元。而CMC市场亚太集团有限公司被列为第三被告,原告要求其对第一和第二被告的赔偿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吕先生昨天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重要证据———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投诉复函》。该函称,CMC市场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公司”)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消费者提供外汇交易服务,已经“超出了我国加入WTO的承诺”,要求亚太公司停止上述行为。银监局称,已对CMCMarket英国公共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进行诚勉谈话,对代表处提出批评,并下发监管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 CMC北京代表处回避采访 晨报昨天就诉讼问题联系CMC。其通过其400热线电话转接的法律合规部人士称,需由北京代表处发表意见。而CMC市场北京代表处公关负责人宋卫平则表示,他无权接受采访,应该由其首席代表发言,不过首席代表正在休假。 不过随后他又表示,此次左先生起诉的主体是亚太公司,接受采访也应由亚太公司负责。当被问及亚太公司的具体联系方法时,宋卫平称他那里并没有。 不过,宋卫平向晨报证实了上述监管意见,并表示代表处正按银监局的要求,积极进行整改。 炒汇巨亏市民密切关注 去年晨报连续追踪报道地下炒汇后,曾有多位读者向记者反映有类似经历,曾有读者考虑过集体维权的道路。如今,具有标杆意义的地下炒汇第一案即将开庭,这些曾经巨亏的市民又有怎样的观点呢? 在本市另一家公司巨亏10多万元人民币的蔡小姐表示,对此案非常关注。如果有可能,她很想去旁听,了解法院对相关法律关系究竟怎么界定,作为日后维权的依据。 曾希望借助司法途径的孙先生则表示,这一类案件的关键是取证,“这些境外外汇机构非常精明,会通过各种途径规避法律责任,个人想找出这些公司的马脚,难上加难。” :L
发表于:2006-12-22 08:21只看该作者
2楼
我估计这官司想全赢很难
至多也就是赢他和经纪人所签的那个合同,而且还不知道那钱能不能从那个经纪人手上整回来
哎,又浪费一个小时,我为什么什么事情都那么认真?以后尽量不上论坛了。
发表于:2006-12-22 08:23只看该作者
3楼
up
韬客社区www.talkfx.co
发表于:2006-12-22 08:25只看该作者
4楼
这个人有点弱了,17万一个月就没了.唉..:L
我想追导弹熊做我女朋友.
发表于:2006-12-22 08:35只看该作者
5楼
我就是在cmc开的帐户,没什么不顺利的,经纪人给他做,哈。。。我觉得两个人都有问题!
发表于:2006-12-22 08:39只看该作者
6楼
有点夸张,投资也不能一锅下啊
三点七线,构建完美短线空间
发表于:2006-12-22 09:02只看该作者
8楼
这人就是个傻瓜,不值得同情.
17万美圆可以分别开在5个经纪公司那里啊.
本人区区1万美圆都开5个户,而且每周的盈利悉数汇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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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6-12-22 09:14只看该作者
9楼
是输了,也不是被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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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6-12-22 09:23只看该作者
10楼
炒作,无聊
同学们不要动,请领导先走!
大头三路奶粉
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
发表于:2006-12-22 09:37只看该作者
11楼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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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6-12-22 09:41只看该作者
12楼
我3千的帐户两个星期亏一半也是经纪人帮我操作的,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情况啊
在老山战场上没有打败却败在汇场
发表于:2006-12-22 09:54只看该作者
14楼
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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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6-12-22 10:02只看该作者
15楼
拿自己的钱让别人做,思路就有问题,没有对自己的钱包负责。而且是这种国家不保护的投机方式。
全部家当放在一个人身上,没有CMC这,也得死在另外一个CMC那。
投机市场一平方米的骗子比一平方米的细菌都多。
涨就买点,跌就卖点
发表于:2006-12-22 10:15只看该作者
16楼
钱多了,烧的。
估计也是来钱很容易的那种行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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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6-12-22 10:38只看该作者
17楼
把自己的钱放在别人的口袋里,:@ :@ :@
Trade what you see,not what you think
发表于:2006-12-22 12:18只看该作者
18楼
:')
发表于:2006-12-22 12:31只看该作者
19楼
自己糊涂怪谁呀
最多说经纪人在境内宣传不合法
判还当时约定的利息
在投机市场上亏钱
想让老外吞下去的肥肉吐出来
没门
右侧蓄势进,左侧放缓出,盘涨可加仓,暴涨不恋战,避开消息市,不逞一时快
发表于:2006-12-22 12:53只看该作者
20楼
要怪就怪中国太落后了:(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